迁坟公告
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地[2009]199号文批复,已将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新桥村黄桷凼社集体土地全部征收。为了尽快顺利实施规划建设,请在黄桷凼社建设范围内的各坟主限于2009年12月15日前持有效证件(身份证或能证明该死者关系的证明资料)到黄桷凼社办公室办理迁坟补偿相关手续并自行拆出坟墓。逾期不搬迁的,按无主坟处理。
特此公告 沙坪坝区黄桷凼社拆迁办公室
法定的挂失、声明公告必须在省级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。按法律规定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挂失后,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,即解除了你的社会责任。也就是说,他人再冒用该证产生的后果,你不再承担。本公司特约代理《重庆时报》《重庆晚报》《重庆晨报》《重庆商报》《重庆日报》等强势媒体广告.全市最低价,服务更周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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